由南柱赫主演的Disney+韓劇《非法正義》開播后獲得熱烈好評,緊張刺激的劇情毫不拖泥帶水,以惡制惡的「私刑正義」讓觀眾看得超級爽快!《非法正義》劇中出現的許多案件皆來自韓國真實事件,相信大家比較有印象的就是「趙斗淳事件」了,這個案件還被翻拍成電影《素媛》!小編整理出《非法正義》4大真實事件,快往下看看吧!
《非法正義》真實事件1:抵制餐廳酒醉駕駛
這起事件不僅是因為這位20多歲的女性肇事者「酒駕」,還因為她「逆向行駛」才釀成交通事故。而事后肇事者的父母甚至對大眾表示:「她是初犯,你們真的有必要逮捕她嗎?」還打電話給老夫婦的兒子——這通電話并不是道歉,而是開門見山地說:「你要多少錢?我們沒辦法給你太多錢。
」
法官以「對方是初犯,沒有逃跑可能」為由駁回逮捕。由于當時酒駕屬于「過失犯案」,且韓國曾有酒駕造成三人死亡卻只被判4年有期徒刑的情況,最后女肇事駕駛被判8個月有期徒刑,緩刑2年、社區服務80天。後來受害者丈夫甚至在接受事故后遺癥治療時因腦溢血去世,死亡日為兒子生日當天。
受害者兒子表示,在他母親接受手術的第二天,有位女性帶著另一個人來看他,原本以為是教會朋友,沒想到對方露出燦爛笑容表示自己是肇事者的母親!兩個人在醫院里哈哈笑,一點歉意也沒有,更荒謬的是,
肇事者以「意見無法達成一致」為由,連和解金都沒有給受害者家屬,令大眾相當憤怒。
肇事者一家經營著大規模餐廳,肇事者則在犯案后不久升職成為該餐廳的CEO,生活過得很好,後來還在網絡上散播虛假傳聞,向大眾表示自己對受害者有誠意的道歉過了,受害者兒子說的都是假的。2018年,老夫婦的兒子在汽車網站上傳了當時交通事故的行車記錄器,影片廣為流傳,大眾因此對肇事者所經營的餐廳發起抵制,還有民眾檢舉該餐廳違建,面臨被拆除的情況。
《非法正義》真實事件2:趙斗淳案
《非法正義》里記者崔美麗提到的「時允案」,其實就是韓國發生在2008年的「趙斗淳案」,這個案件後來還被翻拍成電影《希望:為愛重生》,而「時允」也諧音電影中受害者女童「素媛」的名字。
2008年12月11日早上,趙斗淳將當時在上學途中的8歲女童拖入教堂廁所[性·侵]。[性·侵]過程中女童不停反抗,趙斗淳為了逼她就范而對其施暴,用馬桶吸盤吸女童的肛門,導致對方骨盆骨折、內臟破裂、大小腸流出體外壞死、肛門與性器官80%壞死并昏迷。除此之外,趙斗淳也毆打他,把她的頭按進馬桶里、咬她臉頰。[性·侵]后,趙斗淳用清水洗去女童體內的精液,最后女童是被社區居民發現后才送醫。
《非法正義》里的時允長大后能正常行走,但現實里的受害女童卻因遭到趙斗淳[性.虐],導致下半身「終身殘障」,無法生育之外,還必須長期使用人工肛門與尿袋。法院上,女童甚至被檢方逼迫重復五遍證詞,要知道受害者只有8歲,在遭受嚴重[性.虐]待后還要不斷重復當時的經過給別人,無疑是對她的二次傷害。
更令人氣憤的是,當時韓國法律對[性·侵]犯罪最高處罰只有15年,且醉酒屬于從輕審判依據之一,趙斗淳堅稱自己「酒醉神智不清」、「不記得了」等,最后只受到法院12年有期徒刑的輕判。刑滿釋放后,趙斗淳甚至住回原本的家里,與受害女童的住處十分相近,令人毛骨悚然。
不幸中的大幸是,真實社會里的「素媛」經過長時間的治療,已經漸漸恢復了排便功能,子宮及卵巢也復原了,肛門修復了70%,期間她的醫療費全由塞弗倫斯醫院提供。而在國會議員申新鎮發起募款之下,受害者一家人也得以搬到另一個安全的地方居住。女童長大后順利讀了大學,她的夢想是成為一名醫生,而妹妹的夢想則是成為一名律師,兩姐妹希望未來自己都有能力去幫助有需要的人。
《非法正義》真實事件3:和順西羅公寓母女殺人案
《非法正義》中提到的「便利商店老闆家命案」,除了后續牽扯到的[毒·品]案之外,前面的事發經過大部分都是還原真實事件——和順西羅公寓母女殺人案。1997年7月7日下午,金氏、蔡氏、崔氏與尹氏四人前往和順,住在金氏家中,一開始他們在公寓里胡亂巡視,企圖敲詐勒索,但行動并沒有想象中順利,第一次、第二次都失敗了。
直到7月9日,金氏的母親催促他們趕快回家,于是一伙人決定搶隔壁那戶與自家很熟的鄰居。就在金氏猶豫之際,年紀較小的蔡氏勸道:「我們殺了他吧!這樣就不怕有人報警了。」于是他們按響了隔壁鄰居的門鈴,李太太只是把頭探出門外,就被蔡氏推倒在地,并對其拳打腳踢,之后又被抱去浴室,用領帶將他的手和脖子綁住。
四人搶走了屋內11萬韓元現金,以及鉆戒、金飾等,隨后將浴缸注滿水,企圖趁李太太昏迷時窒息身亡,而后在外面倒滿汽油準備燒毀這間屋子。
然而就在這時,李太太醒了,她將火勢撲滅并哀求道:「求求你不要碰孩子,我不會報警的,拜托救救我的孩子。」卻不幸被金氏用刀刺死,腸子流出。
金氏與蔡氏解決掉李太太后,到客廳找到年僅3歲的孩子,他們認為只要孩子記得他們的臉就必須殺掉,于是用酒瓶砸在孩子頭上,蔡氏更用腳暴力踩踏孩子的臉,當他發先孩子還沒有死,就將其丟進浴缸里,最后孩子溺斃身亡。
犯案結束后,四個人在屋里噴水銷毀證據,并用偷來的11萬韓元買五花肉吃,還去KTV唱歌狂歡,絲毫沒有悔改之意。
而由于當時四人皆是未成年,年紀最小的只有15歲,因此司法判決沒有對外公開,不過,假設他們四人都受到了青少年法最高刑期,現在也都已經出獄,生活在我們周遭了。
《非法正義》真實事件4:炒年糕外送員死亡
《非法正義》中提到的「送貨員命案」,是發生在韓國2018年的「炒年糕外送員死亡事故」,這起事件最初被看作是一起意外交通事故事故,然而隨著附近監視器畫面流出,肇事的卡車駕駛后續的行為令所有人懷疑他有「故意殺人」的嫌疑。
2018年2月23日晚上8點26分,50歲的肇事者卡車司機張氏駕駛一輛4.5噸的卡車,非法左轉后,撞倒22歲的炒年糕外送員。接著,張氏打開車門并走下車,看到外送員就躺在卡車后面約2公尺處,于是他回到車上,倒車,用車輪將外送員壓死。
當時網絡上流傳著這樣一句話:「與其一輩子賠償受害者,不如直接殺了他。」韓文哲律師表示,如果外送員死了,張某必須賠償1億韓元,如果外送員還活著,包括后續的治療、復健、精神賠償等則要賠償約10億韓元。
雖然無論如何都得賠償,但光是金額上就有很大差別。然而在7月25日,法官金善日認為很難判斷張氏有故意殺人的嫌疑,因此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根據《交通事故特別法》認定卡車司機無殺人罪,僅判處一年有期徒刑。
《非法正義》原著漫畫里提及的韓國真實社會案件,還有密陽中學輪奸案、議政府市高中生毆打事件、巨濟新鄉殺人案等等,也將幾年前著名的「Burning Sun事件」寫到漫畫里。不過拍攝電視劇的時長與其他限制較多,劇中只出現了少數幾個更為知名、較受關注的社會事件,大家有興趣的話可以再去找漫畫來看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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