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文字中證道。——唐淚
上世紀九十年代。
華語娛樂圈最具標志性的人物,當屬四大天王。
并不是說其他人不好,而是他們太強。
歌、舞、影、海報、寫真、演唱會、廣告、慈善,他們似乎無處不在。
且盡皆威勢極強。
劉德華影壇出道十年,能入列五大巨星,郭富城出道十年,能從雙周一成手里奪下香港年冠票房,二人更在當下影壇,可堪領銜。
新世紀到來,四人相繼踏足影帝之位。
而反過來看,其他人又如何能步上他們的舞台?
但正因為身在傳奇之巔,天王擁躉的「內訌」,從無休止。
比如其中一種言論。
郭富城最后才拿大獎,所以他最弱。
當真如此?
并不試圖和誰講道理。
因為道理這個東西,知之者無需講,不知者多言無益。
只簡單談點事實。
比如,準確一點來講,應該是郭富城最后才拿到「歌手大獎」 。
因為早在1993年,他就拿到了叱咤樂壇的至尊歌曲大獎,在四大天王里,僅略晚于張學友,而在四大天王的行列里,也只有他和張學友,曾經兩次拿到這個歌曲大獎。
而關于拿獎的早晚,其實并不只時間一個維度。
這個問題,稍加回溯即知。
首先是資歷問題。
眾所周知,郭富城1992年才開始進入粵語歌壇。
而有個多次談及的數據,在這一年,郭富城發行了自己的第一張粵語專輯,此時的另外三位天王,按照張學友、劉德華和黎明這樣一個順序,則已經分別發行了12張、11張和7張粵語專輯。
這是一個什麼樣的概念?
以一張專輯十首歌曲的慣例而論,這一年度的郭富城只有十首粵語歌,而張學友有120首、劉德華有110首、黎明有70首粵語歌曲。
這是量級的差距。
所以1990年、1991年和1992年的歌手和歌曲大獎之爭,確實和郭富城無關。
在1993年,郭富城又面臨與經紀公司、唱片公司間的合約糾紛,如果不是識于微時的好友小美拔刀相助,會如何收場,還很難講。
但即便如此。
他也在這一年,以《沒有你的愛》,奪得香港IFPI銷量榜的第一期冠軍。
有昔年報道為證。
此外還見過一種言論。
也即對比四大天王入圍金曲的數量,結論當然是郭富城最少,但實際上,來自一個相同的邏輯,他們都不考慮起點的界定。
放到歌手大獎上面,也是一樣。
1993年,黎明首奪十大勁歌金曲的「最受歡迎男歌手獎」,此時他已經在香港樂壇耕耘第四年,而張學友雖則資歷足夠,卻始終欠缺偶像力,所以一直無緣這個獎項。
直到1995年,郭富城才在履歷上,追平1993年的黎明。
當然,1995年的黎明已經「梅開二度」,在四大天王的對壘中,第二次奪得「最受歡迎男歌手獎」,確實意氣風發兼可堪一贊。
1996年,這個獎給到了張學友,也就是有些人所謂的「三位天王都吃飽了」。
好吧,姑且認為張學友飯量小,而其他兩位已經「吃撐」。
接下來的天王戰場,變成了郭富城的表演。
1997年,郭富城首次奪得十大勁歌金曲的「最受歡迎男歌手獎」。
1998年,他連莊該獎,并同時將十大中文金曲的「全球華人最受歡迎男歌手獎」、叱咤樂壇的「男歌手金獎」收入囊中,完成了空前的創舉。
換句話說,在1998年,郭富城就是香港樂壇唯一的王。
所以寶麗金唱片欲圖出價八千萬,從華納唱片手里「挖角」,并不奇怪。
1999年,郭富城拿亞太最受歡迎男歌手獎。
到了2000年,在與張學友、劉德華的同台競爭中,他再次奪得十大勁歌金曲的「最受歡迎男歌手獎」。
四大天王時代。
從1992年名號出爐開始。
自1993年到1998年,這六年時間里,是你追我趕的同台之決,黎明與郭富城各自登頂兩次,劉德華與張學友各一次。
在1999年黎明宣布退出的情況下,局面變成了三位天王爭輝,劉德華和郭富城各贏一次。
如果以歌手大獎的結果來看,就這麼個情況。
以理性邏輯看待,時間越靠后,四王的競爭越趨激烈,因為無論是歌藝、台風還是形象、跨界加成等等,皆在向著愈來愈強的方向演進。
所以,郭富城最后才拿到歌手大獎,一則因為資歷限制,因為凡事總有先來后到,二則也有作品累積和蛻變、進步等因素作用。
實在是一種尤其正常的現象。
而天王本身,各擅勝場,并不需要以一時勝負,去定論高低,早早拿到大獎,說一聲恭喜,厚積薄發,同樣值得嘉許并應由衷道賀。
這才是應有的態度。
當然,如前所述,有的人不講道理和邏輯,只看結果,但既然他不講道理,又何須跟他講道理?
故而重申,道理是給懂道理、講道理的人看的。
恰如此篇小文。
天王年代。
已經過去了許久。
但時不時,仍有人跳出來,以拉踩之言,試圖捧高踩低,更有甚者,將「你講別人的好,就是貶低吾之偶像」這種荒唐邏輯,奉為圭臬。
實在是可憐、可嘆,又可堪厭憎。
只與理性者論道。
嚴禁無授權轉載,違者將面臨法律追究。